自由行港澳
1.港澳自由行需要哪些手續
無論你是跟團去香港,還是個人自由行去香港,都需要辦理港澳通行證+簽注。
首次辦理《港澳通行證》。必須到你本人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
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
復印件為A4規格身份證需要復印正反面,戶口簿需要復印戶主頁。
提交填寫完整申請表并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mmX33mm)。
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辦的,也不能異地辦理的。
收費標準 :
《往來港澳通行證》100元
一次個人旅游簽注20元
二次個人旅游簽注40元
辦理時間 :
首次申請 ,在10到15個工作日內簽發
再次申請簽注 ,在7到10個工作日內簽發簽注 。
2.去港澳旅游都要什么證件
想在香港玩得開心,去之前就必須弄懂國內個人去香港的各種手續,自然也要辦好香港通行證了。出入境管理局的查詢電話打不通不要緊,到這里看我們的赴港辦證完全手冊吧,準讓你一目了然、疑難頓消、輕松赴港。
港澳通行證樣本
港澳通行證"L"簽 送關
除少數幾個省份開通自由行的,其余省份的游客持港澳通行證“L”簽注的,進港必須要同團隊一起做名單及過關,進港后方可自由活動。
純港—羅湖口岸出境(9:00/10:00/13:00/15:00): 90元/人
—羅湖口岸出境(8:00-18:30自訂過關時間): 150元/人
—皇崗口岸出境(8:00-18:30自訂過關時間): 130元/人
港澳—羅湖口岸出境(9:00/10:00/13:00/15:00): 100元/人
—羅湖口岸出境(8:00-18:30自訂過關時間): 130元/人
—皇崗口岸出境(8:00-18:30自訂過關時間): 130元/人
純澳 —拱北口岸出境(8:00-22:00自訂過關時間): 100元/人
備注:
1.“ L”簽提供以下資料: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簽發地、通行證件號碼(通行證上“W”開頭的號碼)、以及過關時間、聯系電話。
2. “F”、“T”、“S”、“G” 簽注的港澳通行證,自行過關,不用跟團做名單。
3.只要具備港澳通行證及簽注(有效期內)的游客均可以在深圳出關,不限省份.
3.港澳自由行怎么辦理
辦理港澳自由行手續,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憑身份證、戶口簿即可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請。申請時須填寫《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審批表》1份。對首次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個人赴港澳旅游簽注的申請,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的審批制證工作;對已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的,則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由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在受理公民出入境申請時按規定要面見申請人,因此申請人必須親自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辦理手續時需注意的事項(是大體上的情況)
有關申請材料:
1、填寫完整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
2、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原件,提交復印件;
3、提交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四張
4、如已申領通行證或通行證已過期,須上繳原通行證。
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100元
一地一次前往簽注每個20元
一地二次前往簽注每個40元
出具單位意見說明:
以下人員需檔案所在單位出具同意意見,其他人員免交單位意見:
1、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在職局、處級領導干部;
2、離(退)休的市委管理干部;
3、金融機構、國有企業法人代表,縣級以上金融機構領導成員及其相應職級的領導干部,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國有控股、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股權代表;
4、各部門、各行業中涉及國家安全及國有資產安全、行業秘密的人員;
5、其他有必要提交單位意見的人員。
簽注有效期及申請次數:
該簽注為訪問(F)簽注,有效期三個月,分為一次和兩次進入有效,每次在港澳地區可停留七天。
注意事項:1、請用藍色或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表格;
2、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均需為A4規格;
3、請注意填寫申請表備注欄內的“目的地”及“進入次數”,并確認簽字。
4、按有關規定,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的各項材料,無論批準與否一律不予退還。如本人需要,請在遞交申請前復印留存;
5、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出入境證件,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辦證時限:一般說來,只要手續齊全,不超過15天就能拿到港澳通行證及簽注。
參考資料:
4.港澳通行證一年可以去幾次
港澳通行證根據簽注類型的不同,一年內可以去的次數也不同,具體如下:
1、探親簽注(T)。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的,可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簽發3個月多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若申請人為60周歲(含)以上人員,可以簽發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90天。
申請赴港澳地區探望配偶且與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簽發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難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準,可以簽發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90天。對隨同申請人可簽發與主申請人有效期、有效次數相同的探親簽注。
2、商務簽注(S)。
已備案的企業機構人員,根據備案規定,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多次簽注、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未備案的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駕駛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者澳門專門交通工具人員,可以簽發3個月多次簽注或者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3、團隊旅游簽注(L)。
申請赴香港,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屬于國家移民管理局規定的特別情形的,可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3天。
申請赴澳門,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4、個人旅游簽注(G)。
申請赴香港,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對經批準實施多次“個人游”試點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國家移民管理局規定條件的,可按照有關規定簽發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
申請赴澳門,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5、其他簽注(Q)。
可以根據事由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有特殊情形確需多次前往香港或者澳門的,可簽發3個月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擴展資料
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方式:
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須由本人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應規定提交申請:
一、未滿16周歲人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由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請。監護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并留存復印件;監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并留存復印件。
二、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在原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原簽注申請受理部門申請簽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申請。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人須出具委托書,被委托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申請人在港澳地區的,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申請。
三、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組織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的,以及在港澳就業期間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可由勞務經營公司代為申請逗留簽注。勞務經營公司須事先將公司印章、負責人簽名向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有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四、內地居民按照有關規定在香港或者澳門向深圳或者珠海簽證辦提出申請的,可通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提交有關申請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網-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簽發服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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